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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团伙以恋爱为名进行“杀猪盘”式诈骗 主犯获刑14年

内容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:604次 发布时间:2022-12-21
中新网太原7月8日电(刘小红)8日,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”新闻发布会,发布6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。其中,被告人董某某等6人以恋爱为名,诱骗他人在赌博场所充值,骗取财物,涉案金额102万余元。最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

2019年12月底,在印尼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董某某、郭某某、李某某,招募刘某某、陆某某、葛某某等人组成相对固定的诈骗犯罪团伙,合谋利用交友网站,以交友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,然后以赌博网站存在漏洞可高额获利为由,诱导被害人在虚假赌博网站充值实施诈骗。

小组成员分工明确。董某某负责购买赌博网站后台及他人的银行卡、微信号,控制赌博网站后台数据造假。郭某某、李某某、刘某某、葛某某负责诈骗,陆某某负责提取赃款赃物。截至案发,该犯罪集团共实施诈骗5起,涉案金额102万余元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董某某等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,编造赌博网站数据维护人员身份,以恋爱为名诱骗他人在赌博网站充值钱款,数额特别巨大,均已构成诈骗罪。

被告人董某某负责组织、策划骗局,积极实施诈骗,是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;被告人郭某某、李某某共同出资、分赃,积极实施诈骗,系作用较大的主犯;被告人刘某某、葛某某积极实施诈骗,并参与分股。被告人陆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,仍为他人取款。这三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是相对次要的主犯。

据此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某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20万元;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某等人13年至1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近年来,发生了多起“杀猪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。犯罪分子在交友网站、移动社交平台上冒充单身异性,以交友为名,假冒成功人士,再诱骗受害人在赌博网站充值投注实施诈骗,衍生出“杀猪”诈骗、敲诈勒索的犯罪手段,甚至在国外形成一整套黑色产业链。

对此,该院法官提醒广大市民,“网恋需谨慎,其中不乏虚伪”。不要轻易给钱,摒弃不劳而获的心理,享受健康的网络生活。(完)